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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獎補資金如何分配?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的分配機制以“激勵導向、分層分類、績效掛鉤”為核心原則,結合項目類型、實施成效及區域發展需求進行差異化配置。以下是具體分配方式及典型案例:
一、基礎獎補與績效獎補結合
基礎獎補
標準:每個全域整治項目給予一次性基礎獎補300萬元,用于項目啟動和初期實施。條件:需滿足納入省級以上整治范圍、完成立項審批、簽訂融資協議等要求。
績效獎補
廣東省對驗收后新增耕地按5:1比例獎勵建設用地指標(單個項目最高1000畝);浙江溫嶺對一年內完成復墾的水田按15萬元/畝獎勵,旱地減半執行。分配依據:根據項目工程量、實際投資額、完成進度、生態效益等指標綜合評定。例如:
二、分層分類的分檔激勵
省級分檔獎勵
廣東省:按年度成效排名分檔,如2024年對前3名縣(市、區)各獎1000萬元,4-8名各600萬元,9-16名各300萬元,單個縣最高累計3000萬元。廣西:設置“示范項目”獎勵,得分90分以上的項目可獲最高1500萬元,推動區域競爭。
市縣配套獎勵
增城區:復墾補助高達30萬元/畝,耕地整理補助10萬元/畝,遠超省級標準;浙江溫嶺:對跨村安置統籌指標資金,優先支持宅基地退出項目。
三、項目類型差異化支持
農用地整理
重點支持耕地提質改造、撂荒地復墾,如福建省對聯農帶農項目提供最高300萬元省級獎補。
生態修復
礦山修復、河道治理等項目可獲專項獎勵,如安徽省馬鞍山市通過“礦山治理+文旅融合”捆綁EOD模式吸引社會資本。
建設用地整理
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收益反哺農村,如湖北省將50%收益用于山水林田湖草修復。
四、動態調整與長效管理
進度掛鉤機制
浙江省對提前完成復墾的項目提高獎勵標準,如一年內完成水田獎勵15萬元/畝,兩年內減半。
績效評估與資金追回
廣東省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評估,根據結果調整下年度資金分配;對未達標項目追回資金。
后期管護資金預留
部分地區將獎補資金的20%-30%用于后期管護,如溫嶺市要求鎮村將資金用于復墾區維護。
五、申報與分配流程
申報主體:市縣自然資源部門聯合財政部門,于每年6月15日前提交申請文件,附立項、融資、實施證明等材料。審核流程:省級部門組織專家評審,結合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分配方案,通過“海易兌平臺”等線上系統公示。資金撥付:按進度分階段撥付,如浙江允許預支指標資金作為啟動經費。
六、典型案例
廣東“百千萬工程”:2023-2026年累計安排4.38億元,分年度對成效顯著縣區獎補,資金用于農用地整理和生態修復。廣西“示范項目”激勵:對評分90分以上的項目授予稱號并給予最高1500萬元,強化示范效應。湖北增減掛鉤收益分配:節余指標交易收益的50%用于獎補,優先支持生態修復工程。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獎補資金的分配以“基礎保障+績效激勵”為主線,通過分檔獎勵、差異化支持、動態調整等機制,引導資金向重點領域和高效項目傾斜。其核心目標是實現耕地保護、生態修復與鄉村振興的多目標平衡,同時強化資金監管確保合規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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