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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耕文明+文化遺產+產業導入:全域土地整治中“文化賦能鄉村”的三大實操要點
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中,賡續農耕文明、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、支持產業導入是推動“文化振興”與“產業振興”協同發展的核心抓手,需通過“保護-傳承-利用”一體化路徑,將文化資源轉化為發展動能,實現“農業強、農村美、農民富”的鄉村振興目標。以下是具體實踐路徑與案例解析:
一、賡續農耕文明:守護“鄉土記憶”與“耕作智慧”
農耕文明是鄉村的“文化根脈”,全域土地整治需通過“保護-展示-傳承”三位一體模式,留存傳統耕作方式、農具、習俗等文化基因,避免“現代化”對鄉土文化的侵蝕。
1. 保護對象與重點
物質文化遺產:傳統農田水利設施(如梯田、水車、灌溉古渠)、特色耕作景觀(如稻田畫、油菜花海)、農耕工具(如犁、耙、風車)等;非物質文化:節氣習俗(如“開秧門”“豐收節”)、傳統種植技藝(如有機耕作、輪作套種)、農諺民謠等;生態智慧:傳統農耕中的生態理念(如“稻魚共生”“林糧間作”),體現人地和諧的生產關系。
2. 實施路徑
原地保護與修復:對傳統農田水利設施(如古灌溉渠系)進行考古勘探與修繕,保留其歷史形態與功能(如浙江麗水“通濟堰”古堰壩修復后,仍承擔農田灌溉功能);文化場景營造:在整治后的農田中保留“小塊試驗田”,種植傳統作物(如老品種水稻、本地豆類),展示傳統耕作方式(如人工插秧、牛耕);活態傳承:通過“農耕文化節”“非遺工坊”等活動,邀請老農民傳授傳統技藝(如竹編農具、土法制肥),吸引年輕人參與(如云南元陽哈尼梯田“開秧節”吸引游客參與插秧,傳承梯田耕作文化)。
3. 政策支持
納入“傳統村落保護利用”“農業文化遺產”等國家試點(如浙江青田“稻魚共生系統”被列為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,獲專項保護資金);在土地整治規劃中明確“文化保護紅線”,禁止對古農田、灌溉設施等進行破壞性改造。
二、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:讓“古村古建”活起來
歷史文化遺產是鄉村的“文化名片”,全域土地整治需堅持“保護為主、合理利用”原則,避免“拆真建假”,推動文化遺產從“靜態保存”向“活態利用”轉型。
1. 保護對象與分級
物質遺產:傳統村落(如福建培田古村)、古建筑(如祠堂、戲臺、古宅)、歷史遺址(如古驛道、古戰場);非物質遺產:傳統戲曲(如儺戲、采茶戲)、民俗活動(如廟會、祭祀)、手工藝(如刺繡、木雕);分級保護:對“國家級文保單位”“省級文保單位”“傳統村落”等實施差異化保護(如核心保護區禁止新建建筑,建設控制地帶限制建筑高度與風格)。
2. 實施路徑
規劃引領: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全域土地整治規劃,明確保護范圍、保護要求(如古宅“修舊如舊”技術標準);修繕與功能提升:對閑置古宅進行保護性修繕,改造為村史館、非遺館、民宿(如江西婺源“篁嶺村”將古宅改造成曬秋景觀民宿,年接待游客超10萬人次);文化賦能產業:結合文化遺產開發體驗項目(如古村夜游、手工藝制作),推動“文化遺產+旅游”“文化遺產+電商”等業態(如貴州肇興侗寨通過保護鼓樓、風雨橋,發展民族文化體驗游,村民人均增收1.8萬元)。
3. 政策支持
爭取“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工程”“鄉村記憶工程”等中央財政補貼(如每村最高500萬元);探索“文化遺產產權流轉”機制,允許村民將古宅使用權入股文旅企業,分享旅游收益(如浙江松陽“民宿合作社”模式,村民以古宅入股,年分紅超2萬元)。
三、支持產業導入:以“文化+產業”激活鄉村經濟
全域土地整治需通過騰退低效用地、優化空間布局,為產業發展提供載體,同時將農耕文明、歷史文化遺產轉化為產業優勢,推動“農業+文旅+手工藝”融合發展。
1. 產業導入方向
現代農業:依托整治后的連片耕地,發展特色種植(如有機蔬菜、中藥材)、智慧農業(如物聯網監測),打造“地理標志產品”(如五常大米、洛川蘋果);文旅產業:結合農耕文化、歷史遺產,開發鄉村旅游(如民宿、研學、徒步)、文化體驗(如農耕工坊、非遺市集);手工藝產業:挖掘傳統技藝(如竹編、陶藝),建設手工藝合作社,推動“指尖經濟”(如四川青神竹編產業,年產值超10億元)。
2. 實施路徑
土地整治與產業規劃協同:通過拆舊復墾、低效建設用地盤活,騰出產業用地(如將廢棄小學改造為農產品加工車間);引入社會資本:采用“PPP模式”“EOD模式”吸引文旅企業、鄉賢投資(如江蘇周莊“古鎮文旅項目”,通過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15億元);培育新型經營主體:扶持家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,帶動小農戶融入產業鏈(如浙江“安吉白茶”產業,通過合作社統一加工、銷售,茶農畝均收益超2萬元)。
3. 政策支持
爭取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”“田園綜合體”等國家級試點(如河北遷西“花鄉果巷”示范園,獲中央財政1.5億元支持);落實“鄉村建設用地指標”傾斜政策,優先保障產業項目用地(如江西贛州對文旅產業項目給予50%的用地指標獎勵)。
四、典型案例:“文化-產業-生態”協同發展模式
案例1:浙江松陽“古村振興”模式
文化保護:對70余座傳統村落實施“拯救老屋行動”,修復古宅、古道、古井,保留“青瓦白墻”建筑風格;產業導入:將古村改造成“藝術民宿集群”(如“飛蔦集”“西坡”),吸引藝術家、設計師入駐,發展“鄉村度假+文化體驗”;農耕傳承:在古村周邊整治梯田,恢復“稻生一、鴨共生”傳統耕作方式,開發“古村有機米”品牌,畝均收益提升3倍。
案例2:云南元陽哈尼梯田“四素同構”模式
文化保護:修復“森林-村寨-梯田-水系”生態系統,保護哈尼族“刻木分水”“梯田農耕”習俗;產業導入:發展“梯田紅米”種植(地理標志產品)、“稻田魚”養殖,配套建設梯田景觀酒店、農耕體驗區;生態協同:通過整治河道、恢復濕地,提升梯田生態功能(如水土保持率從70%提升至90%),實現“文化保護-產業發展-生態改善”多贏。
五、關鍵注意事項
避免“破壞性開發”: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需堅持“最小干預”原則,禁止大拆大建或盲目復制仿古建筑;強化村民主體地位:文化保護與產業導入需充分征求村民意見(如通過“村民議事會”確定保護清單、收益分配方案);注重“文化真實性”:避免“偽文化”打造(如盲目復建“古戲臺”),需保留原真性(如使用傳統工藝、本地材料);政策協同:積極申報國家/省級試點(如傳統村落、農業文化遺產),爭取資金與技術支持。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中的“賡續農耕文明、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、支持產業導入”,本質是通過“文化賦能”推動鄉村振興從“物的振興”向“魂的振興”升級。通過保護文化根脈、激活文化遺產價值、導入特色產業,最終實現“農業有奔頭、農村有看頭、農民有甜頭”的目標,為鄉村可持續發展注入持久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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